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2008年至2011年4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0多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多万人。通过查办案件,惩治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表明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党组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治理,2010年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36.7万个,发现问题15.87万个并推动整改。加大“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2010年清理出“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2011年1月至11月,新发现“小金库”8202个,涉及金额28.46亿元。扎实开展对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强农惠农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等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加强教育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党组织坚持自律和他律、管理和监督相结合,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009年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每年都对近万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2010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了8个方面的52个“不准”,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2011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了六轮集中清理和审核论证。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了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政法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健全。预算公开扎实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和项目后评价工作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广泛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全面推开。与此同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国内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主要是土地、矿产等稀缺资源成为不法分子谋取私利的重点对象,工程建设、国有企业、金融等资金密集的部门和领域一直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行政审批、司法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腐败现象一直居高不下。此外,“三公一金”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屡禁不止。
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出现新变化。一是以权谋私期权化。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隐瞒腐败证据,刻意将权钱交易的时限拉开,等若干年后再进行获利。二是获利敛财间接化。不少人通过配偶、子女、情人或朋友、亲戚等特定第三人代为收受,或者以特定第三人经商等形式曲线获取巨额收益。三是对抗调查智能化。不少违纪违法人员以合作投资、委托理财、代理炒股等形式掩盖受贿实质。四是腐败案件涉外化。有的违纪违法人员把作案地选择在国外、境外,或者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境外,还有的甚至通过各种关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互联网的发展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挑战。一方面,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为强化监督提供了新手段,网络反腐舆情成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信息源。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空间高度自由,各种舆论互相影响、交织放大,容易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单一问题普遍化、个别问题扩大化,使网上舆情瞬间形成舆论风波。
可以看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的特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只有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才能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狠抓惩处又加强预防,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党在领导反腐败斗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推动反腐倡廉形势继续好转,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是因为,我们拥有反腐倡廉的独特优势和多方面有利条件。
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执政以后,始终担负着领导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责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坚定不移地同各种腐败现象进行斗争,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党中央创造性地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提到了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看待;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战略方针,加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使我们能够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主动权,推动反腐倡廉形势继续好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提供了有力体制保证。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讲是私有观念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更加协调。改革的深化和体制机制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了越来越有利的条件。
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提供了坚实物质和技术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反腐败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普及和应用,防治腐败的新措施新办法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成效。近年来相继实施的“金关工程”、“金纪工程”等,初步构建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技术保障体系,显著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
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提供了不竭力量源泉。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动力。近年来,广大群众日益表现出反腐败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和举措。比如,通过网络揭露某些干部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对如何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积极建言献策等。实践证明,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以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