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北政法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称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均为正处级建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信访举报。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四)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置。
(五)完成陕西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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