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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强化监督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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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监督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

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党群机关部门: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省纪委有关部署意见全面落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结合我校实际,就“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廉洁意识,落实“八个严禁”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单位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级党委(党组织)、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特别是校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带头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

三、严肃执纪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学校纪委对国庆、中秋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要紧盯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各级党委(党组织)、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要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系人:高翔 监督电话: 88182234

党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7926